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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《漢書》卷七十九 馮奉世傳第四十九:「奉世有子男九人,女四人。長女以選充兵宮,為元帝昭儀,產中山孝王。元帝崩,媛為中山太后,隨王就國。」
  2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元帝即位二年,以选入后宫。时父奉世为执金吾。昭仪始为长使,数月至美人,后五年就馆生男,拜为婕妤。时父奉世为右将军光禄勋,奉世长男野王为左冯翊,父子并居朝廷,议者以为器能当其位,非用女宠故也。而冯婕妤内宠与傅昭仪等。
  3. 事後熊為衛士所殺,元帝即問婕妤:「當時情況險峻,各人都去逃命,為何只有婕妤你要捨命來護朕?」馮婕妤回答:「猛獸傷人,要食其肉。臣妾死不足惜,陛下君臨天下,不可有閃失
  4. 《资治通鉴·卷二十九》:上幸虎圈斗兽,后宫皆坐;熊逸出圈,攀槛欲上殿,左右、贵人、傅等皆惊走;冯直前,当熊而立。左右格杀熊。上问:“人情惊惧,何故前当熊?”对曰:“猛兽得人而止;妾恐熊至御坐,故以身当之。”帝嗟叹,倍敬重焉。傅惭,由是与冯有隙。
  5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明年夏,冯婕妤男立为信都王,尊婕妤为昭仪。
  6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元帝崩,为信都太后,与王俱居储元宫。
  7. 《资治通鉴·卷三十》:是岁,徙信都王兴为中山王。
  8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河平中,随王之国。后徙中山,是为孝王。
  9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后征定陶王为太子,封中山王舅参为宜乡侯。参,冯太后少弟也。
  10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是岁,孝王薨,有一男,嗣为王,时未满岁,有眚病,太后自养视,数祷祠解。
  11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哀帝即位,遣中郎谒者张由将医治中山小王。由素有狂易病,病发怒去,西归长安。尚书簿责擅去状,由恐,因诬言中山太后祝诅上及太后。太后即傅昭仪也,素常怨冯太后,因是遣御史丁玄案验,尽收御者官吏及冯氏昆弟在国者百余人,分系雒阳、魏郡、巨鹿。数十日无所得,更使中谒者令史立与丞相长史、大鸿胪丞杂治。立受傅太后指,几得封侯,治冯太后女弟习及寡弟妇君之,死者数十人。巫刘吾服祝诅。医徐遂成言习、君之曰:“武帝时医修氏剌治武帝得二千万耳,今愈上,不得封侯,不如杀上,令中山王代,可得封。”立等劾奏祝诅谋反,大逆。责问冯太后,无服辞。立曰:“熊之上殿何其勇,今何怯也!”太后还谓左右:“此乃中语,前世事,吏何用知之?是欲陷我效也!”乃饮药自杀。
  12. 《汉书·卷九十七下·外戚传第六十七下》:先未死,有司请诛之,上不忍致法,废为庶人,徙云阳宫。既死,有司复奏:“太后死在未废前。”有诏以诸侯王太后仪葬之。宜乡侯参、君之、习夫及子当相坐者,或自杀,或伏法。参女弁为孝王后,有两女,有司奏免为庶人,与冯氏宗族徙归故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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